close

以不當方法大幅調漲外勞申請求才廣告費

新世紀廣告遭公平會開罰300萬元

 

外勞仲介業者抱怨抗議多年的高額外勞申請求才廣告費用問題,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20日表示,調查發現新世紀廣告企業社林清泉以實質獨家代理多家報紙業者外勞求才廣告業務,他以不正當方法使求才廣告刊登費用大幅調漲,已違反公平交易法,公平會處其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併命其停止違法行為。

 不過,若是未來求才廣告費用不降價,再度檢舉是否會處罰?公平會表示,不會因費用問題處罰,而是要看有沒有聯合壟斷行為。

 勞委會則表示,為保障本勞就業機會,規定求才廣告的版面清晰容易閱讀是合理的,至於刊登費用並不是該會所能管控的。

 公平會陸續接獲多起檢舉案件指稱,勞委會於94年12月18日公告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必須先辦理國內招募,並且在勞委會所指定的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聯合報及自由時報刊登國內求才廣告,廣告刊登費用在98年1月間,由原先每則800元至900元,大幅上漲至每則4,000餘元,自98年4月再度調漲至每則7,000餘元。

 公平會調查發現,在98年1月價格調整之前,各報之外勞稿廣告稿件來源係透過多家各自獨立的廣告代理業者招攬,但在98年1月之後,刊登於蘋果日報、中國時報及聯合報之外勞稿,有相當高的比例係集中透過林清泉(即新世紀廣告企業社)發刊,其他廣告代理業者亦透過林清泉代發稿件。

 公平會進一步調查發現,林清泉主要經營報紙分類廣告,但在97年之前並未經營外勞稿業務,98年1月間,林清泉分別與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聯合報及自由時報接洽商談合作事宜,並與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聯合報就外勞稿業務達成合作協議。 

  公平會表示,在林清泉取得蘋果日報外勞稿之代理,及中國時報及聯合報之優惠價格後,蘋果日報外勞稿全部透過林清泉(新世紀廣告企業社)發刊,中國時報約有95.1%的外勞稿透過林清泉發刊,聯合報約有69.8%透過林清泉發刊,若以4家報紙刊登外勞稿總數計算,約有67.34%係透過林清泉刊登。

 公平會指出,林清泉就外勞稿業務要求蘋果日報給予「包版」,及中國時報、聯合報等給予優惠價格,已形成實質上之獨家代理。

 公平會認為,林清泉的垂直限制行為除排除其他代理商之競爭,同時也抑制蘋果日報、中國時報及聯合報間之價格競爭,進而造成98年1月及4月外勞稿刊登費用的巨幅上漲,顯已造成限制競爭之結果,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4款「以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不為價格之競爭、參與結合或聯合之行為」之規定。公平會除命其停止違法行為外,併處300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人力仲介外勞外籍看護工幫傭廠勞監護工等最棒的外勞申請服務請洽東南亞外勞仲介
東南亞外勞申請免費洽詢專線0800-01-1234

外勞申請東南亞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外勞 外勞申請
    全站熱搜

    taiperfwork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