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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疑違法使用外籍看護 勞工局近期調查

台北市:首次違反最高處6萬元罰鍰

 

又傳出名人疑似濫用外籍看護的案例。媒體披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所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幫2名小孩拿書包,有從事許可以外工作之嫌。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副局長張基煜表示,該案所聘僱的外籍看護工確定為合法引進,至於是否有從事許可外工作,近期將排定訪談,了解外勞平時工作的內容,再根據勞雇雙方陳述內容,釐清雇主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違法者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何時安排訪談,勞工局則予保密。外勞事務科長陳惠琪強調,為能掌握外勞確實的工作情形,除非少數個案無法約訪,原則上會採突擊訪視,不會與當事人排定訪談的時間,現階段無法透露啟動調查的時間。

 勞工局表示,該名外勞為去年3月入境,為合法聘僱的外勞,由於外勞許可屬於勞委會權責,該局僅就訪談內容,釐清外勞平時工作的項目,判斷雇主是否違法。至於媒體登載的照片,則會列入參考。

 陳惠琪補充,事實上照片只是其中一項參考的資料,不會單以照片內容就開罰,處分與否還是要視訪談內容判定。

 此外,勞工局日前針對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統一裁罰基準已做部分內容修正,改變過去僅以違反的次數判定裁罰金額的做法。修正後的規定,勞工局將以違反的次數,評估個案不同的情況,決定罰鍰金額,因此對於第一次違反法令的對象,罰鍰處分不一定僅限於最低罰,會視違法情節加重。

 之前的裁罰基準,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3款,首次違反罰鍰為新台幣3萬元,目前初犯者雖也以3萬元起跳,但視個別違法內容,最高可處6萬元的罰鍰,第二次違反罰鍰提高為6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第三次以上一律採最高罰鍰15萬元處分,但這項標準僅適用於台北市,其他地區可能有不同標準。

 台北市統計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仍以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及聘僱非法外國人佔最多,去年1月至11月間,兩者分別有110件、105件的處分案,歷年來均為違法類型的大宗。陳惠琪表示,各界對於外勞權益的重視漸增,呼籲雇主聘僱外國人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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